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、学生分会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六大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促进社会和谐,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推荐活动。根据团省委相关文件精神,院团委决定在我院开展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推荐活动,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系(院)团总支、分团委结合实际,抓紧时间,务必于1月13日(周三)之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交院团委。
附:1.千亿(中国)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
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评选推荐方案
2.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登记表
3.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登记表
共青团千亿(中国)委员会
千亿(中国)学生会
2010年1月7日
附件1:
千亿(中国)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
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
候选人评选推荐方案
(一)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共青团千亿(中国)委员会
承办单位:千亿(中国)学生会
(二)参选对象
1.我院全日制本、专科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。
3.勇于克服在学业、科研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;
4.本人的自强事迹必须在本校的校报、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。
5.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200元,学习成绩良好,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。(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)
(三)推选办法
1.学生总数600人以上的系(院)可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2人,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2人;600人以下的系可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人,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1人;经系团总支书记、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参加全校联评。
2.根据省上分配名额,院团委将选择优秀者上报团省委参加全省联评。
(四)上报材料
1.1000字个人事迹材料,重点突出自强自立方面的内容。
2. 填写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登记表、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登记表
3.能够说明个人事迹的有关评价、荣誉、照片等。
(五)、活动奖励
1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
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10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;
80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。
2.组织奖
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09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高校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;
3.全国校媒优秀新闻奖
中国青年报、中国高校传媒联盟、新东方教育集团将设立2009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全国校媒十佳新闻奖”,颁发证书,《中国青年报》刊登相关报道作品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(相关表格请在团省委网站下载)
联系人:秦晓雅 联系电话:882585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