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陕西省校园戏剧节的
通 知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、学生分会、各有关学生社团: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》,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、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陕西省教育厅、共青团陕西省委、陕西省戏剧家协会下发了(陕文联字【2011】9号)文件。经学院研究,拟在全院征集作品参加本次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“阳光青年 文化校园”为主题,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,充分反映大学生热爱祖国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、喜迎世园会,乐观开朗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
二、活动内容
(1)戏剧演出。本次校园戏剧以大学生戏剧演出作为主,分为艺术专业和非艺术专业,在各院系中遴选剧目参加戏剧演出。
(2)戏剧交流。在校园戏剧节分会场演出的基础上,选出部分优秀的剧目参加主会场展演交流活动。
(3)戏剧讲座、戏剧研讨。举办戏剧讲座,组织知名艺术家与大学生见面,传授戏剧艺术知识。举办“校园戏剧论坛”,围绕戏剧思潮、实验戏剧、校园戏剧活动等话题进行研究。
三、参演要求
各系(院)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、精心组织,积极参与。按照戏剧节活动的总体安排,突出“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”的校园文化特色,申报参演的戏剧形式包括:话剧戏剧、音乐剧、歌舞剧等。其中,话剧演出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,大型剧目演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
四、剧目报送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务必于5月13日前,将学生的参赛报名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报院团委参加选拔。
详细相关信息请在团委网站查看
联系人: 文学院 何强
联系方式:18706726569
附件:第三届陕西省校园戏剧节报名表
共青团千亿(中国)委员会
201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