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文理团字〔2010〕17号
发布时间:2010-12-28 00:00 来源:团委

关于在全院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

通 知

各系(院)分团委、团总支、学生分会:

近期,我省连续发生两起与大学生有关的伤亡事件,情节严重、性致恶劣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,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。这两起案件反映出大学生思想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,值得高校关注和深思。为维护校园稳定,总结经验教训,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,根据团省委在全省大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要求,院团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0年12月22日—2010年12月31日

二、活动主题

提升法治意识 加强道德修养

三、活动内容

1、向学生正面通报两起事件的详细情况,并就事件给受害者造成的重大伤害、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、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评价进行分析和宣讲。

2、组织大学生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,结合具体情况,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,增强活动的参与性,提高教育的有效性,引导大学生树立责任意识,法律意识,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。

3、活动要求

各系(院)要高度重视,紧紧围绕主题精心设计和组织好本次主题教育活动,既要重视活动的普遍性,又要针对不知法、不懂法的少数学生进行重点教育,提高多动的针对性;要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,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,逐步建立健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系(院)要在2011年1月6日前将前将活动情况以书面电子版,两种形式附活动照片,报送团委办公室



共青团千亿(中国)委员会

2010年12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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